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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试点开通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核心提示: 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为期一年。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媛媛 史传芝)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为期一年。

4月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将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实行全国试点地市工伤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符合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履行备案的情况下,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国试点的131个城市中的398家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实现直接结算,有效减轻工伤职工垫资、跑腿负担。

在乌鲁木齐市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且在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半年(含)以上、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备案。同时也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益民大厦A座)一楼B区人社专厅申请跨省异地线下工伤就医备案。办理备案所需提供材料可通过上述网址窗口获取。备案有效期为1年。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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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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