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图为时代广场的停车场上所设的充电车位。(全媒体记者郭玲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郭玲 唐红梅 贾梦妍 王磊 王丽娜 牟敏 盖煜)随着乌鲁木齐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充电桩成为当下急需的“社区新基建”。
连日来,有多位市民向“晚报融媒·帮您办”反映,小区面临着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居住的小区不能安装充电桩、充电网点设置不完善、小区电容不够……那么,如何打通充电桩进小区“最后一公里”?对此,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老旧小区有多少“充电焦虑”
近日,水磨沟区水清木华小区居民准备在小区地库安装充电桩,但实际情况让物业公司感到为难。
5月8日,记者来到水清木华小区地下车库,这里的车位有300个左右。目前,只安装了一个充电桩。
新疆水清木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主任王万清说,小区有住户430余户,小区用电是转供电,由物业公司收取电费,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交付给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不光居民用电,还有商铺用电,都是转供电,再加上消防设施等用电,我们担心电容不够,安装充电桩会带来安全隐患。”王万清说。
根据市民的反映,记者综合调查发现,安装充电桩相对困难的小区,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原因:部分老旧小区停车位紧张,建设充电桩难找到合适用地;电容量不够,不具备安装条件,难以承受充电桩的供电负荷;社区共识较难达成,不少小区的停车位属于业主集体共有,不需要充电桩的业主不同意安装等。
多方合力推动小区安装充电桩
在经开区(头屯河区)九华山街社区爱情公寓小区,居民张俊锋终于不用为给新能源汽车充电的事烦恼了。
“对我来说,买新能源汽车最主要就是为了省钱,但是充电不方便实在让人头疼。”张俊锋说,他在两年前买了新能源汽车,但小区没有充电桩,只能到周边小区充电,每次充电费只需十几元,停车费比充电费还高。
从去年开始,张俊锋和小区新能源车主就陆续向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反映安装充电桩的诉求。
西湖街道九华山街社区党委书记马佳宁介绍,接到居民反映后,社区组织班子成员、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共同讨论如何解决此问题,并在实地查看后,决定规划安装充电设备。
如今,爱情公寓小区外围西侧安装了3个新能源车充电桩,可同时供6辆车充电,解决了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
家住天山区燕儿窝街道燕儿窝北路西社区的居民买提肉孜·百都拉说,他居住的乌河管理处小区是老旧小区,今年初,他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可是小区里却没有充电区域。
燕儿窝北路西社区积极与物业公司、单位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引进第三方设备安装企业,选择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停车区域,安装了两台充电桩设备,可供4辆车同时充电。
电力部门将全力服务充电桩安装
截至目前,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已建成39座充电站、117个充电桩,覆盖全市大型商圈、停车场、居民小区,以及乌鲁木齐县、米东区、达坂城区的部分偏远乡镇,初步形成覆盖乌鲁木齐市和五家渠市的城乡充电网络。
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营销部市场开拓管理专责汤德海介绍,去年以来,公共充电桩迅速增加。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个人充电桩建设也增长迅速。
数据显示,2022年,乌鲁木齐市共建设个人充电桩2090个;2023年,全年建设个人充电桩迅速增加至7973个;今年一季度,个人充电桩建设已达2251个。截至目前,全市个人充电桩已累计建成13118个。
“公司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供电保障工作专班,由专人对接充电桩建设牵头部门,配合做好充电站选址勘查及供电方案制定。”汤德海说。
同时,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全力服务充电设施建设,针对个人充电设施安装需求急剧增加的实际,全面推广线上申请充电桩报装业务,用户登录“网上国网”App,进入“网上营业厅”页面,点击“办理”模块下的“充电桩接电”,选择所在地区,填写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即可办理充电桩用电业务。
“供电公司受理业务后,会派专人现场勘查,确定接电方案。”汤德海说,15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装表接电。
据了解,个人自建充电桩装表接电均免费,充电费用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费。
全市加快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化解新能源汽车车主“充电焦虑”。
根据《乌鲁木齐市2023—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2023年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100个、个人充电设施1.5万个;2024年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300个、个人充电设施1.7万个;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600个、个人充电设施1.8万个。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对全市公共开放停车场(库)29万余个泊位进行了逐个梳理,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共停车场进行充电桩建设。今年,已在22处公共停车场建设完成234个充电设施。
“我们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同时,在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完善城市配套功能,解决市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难找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线科科长李俊说。
在一些公共停车场,可充电车位会被非电动车占用,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油车与电动汽车的分类停车引导,在非充电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在非充电车位无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引导燃油汽车占用部分电动汽车泊位,但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并提示车主留下联系信息,当有充电需求或非电动汽车泊位有空余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提示燃油车主将车辆驶离电动汽车充电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