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1日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马宏伟副主席代表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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