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商标法》决定,并于 2014年 5月 1日正式实施新《商标法》。为学习、贯彻新《商标法》,进一步推动乌市商标战略深入实施,促进我市商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月 7日,新《商标法》及相关知识培训班在市工商局 4楼举办。来自各县(区)工商局商标监管人员及全市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共计 14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培训会上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田丽重点解读了商标法新修订的内容,开展新旧法对比,学习新法中关于商标注册程序调整、驰名商标制度规定、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等方面的修改。特别是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使用、保护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具体分析商标侵权案例,指导办案机构办理商标侵权案件等方面进行重点辅导。 此次培训是新《商标法》颁布以来,市工商局首次举办的大规模培训,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参与企业多。市工商局积极动员相关单位参加,广大企业踊跃参加,新疆果业、合和玉器、香巴拉等驰、著名商标企业和乌鲁木齐市商标事务所、天诚、博闻等商标代理机构派人参加培训。二是培训规格高。此次培训得到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大力支持,选派参加过国家工商总局培训且从事多年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商标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行家授课。授课内容既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同时对新《商标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详细阐述了商标注册、商标管理、商标执法维权等方面法律知识。三是注重培训实效。培训共确定了《商标法》修改主要内容、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战略和商标执法监管等专题,有效地提高了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贴近服务企业。就如何发挥使用好商标,用商标专用权做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以解决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以及申请地理标志等为企业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新《商标法》培训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受益匪浅,使执法人员及企业比较系统的掌握了新《商标法》修改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有效落实新《商标法》促进商标战略实施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贾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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