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哺乳期母亲慎重使用的药物: 甲硝唑(使用时建议中断哺乳12-24小时)、磺胺类(喂哺5天之内的新生儿及早产儿应避免使用)、抗真菌素药物(局部用药较安全)、抗病毒药物、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等。 请哺乳期的母亲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服用药物要遵从医嘱,以策安全。
责任编辑: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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