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李宁艳)5月5日,新疆某番茄酱企业价值15万元的番茄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的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原产地证书审核通过了。这是新疆首份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据悉,4月26日至28日,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第三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中尼双方共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简称早期收获)于2023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根据该早期收获,中尼双方决定选择一些两国产业界有出口关切、消费者有强烈需求的产品,用最快的方式削减关税,相互先行开放市场,让两国企业和消费者尽早享受自贸协定的好处。其中,尼加拉瓜对我国涉及蘑菇、番茄酱等78个税则号列项下的商品实施零关税。
该公司关务负责人安勇说,此前公司曾向尼加拉瓜出口过番茄酱罐头产品,这次经石河子海关关员提醒,得知番茄酱在此次降税范围之内,凭此原产地证书,公司出口到尼加拉瓜的番茄酱的关税由15%降到了0,预计可为公司减免关税2.2万余元,“这对公司以后扩大对尼加拉瓜的出口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