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郭玲)新疆正式开展“新疆优品”评选培育工作。6月11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关于开展“新疆优品”评选培育工作的公告》,明确“新疆优品”评选培育将由自治区投资贸易促进中心负责。
“新疆优品”指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为支撑,产品质量优、工艺技术好、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的优质产品。
“新疆优品”评选涵盖粮油食品、棉毛制品、酒水饮料、生鲜水果、保健药品、美妆护理、工业制品等品类的优质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新疆优品”申报企业需在新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严格的质量和服务标准;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亏损情况(新注册企业除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3年内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再由自治区投资贸易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最后评选结果将通过自治区商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新疆优品”入选企业将享受品牌赋能、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政策解读推送、对接金融服务等多项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认定的新疆“中华老字号”,自治区商务厅认定的“新疆老字号”“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纳入“新疆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