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关于网友卢维提出的关于沙区交警大队民警杨少鹏在办案中草率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我支队已收悉,经过调查后,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3月15日,事故值班民警杨少鹏在我支队沙区大队首问接待室负责事故处理。当时,有两位驾驶员来处理事故,一位是私家车驾驶员,一位是出租车驾驶员,在杨少鹏向他们询问事故发生的经过时,两位驾驶员一直意见不合,杨少鹏在听完两位驾驶员的陈述之后,看了双方在事故现场拍摄的照片。通过照片显示,出租车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处于直行的状态,私家车在出租车左侧的车道处于右转状态,出租车车头的左侧与私家车右前侧的车门相碰,因此民警杨少鹏作出事故认定是私家车的全责,并向私家车驾驶员解释了为什么要定全责。 我支队欢迎广大驾驶员朋友对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批评指正,感谢大家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纪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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