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10月20日,新疆某网站刊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大家纷纷表达了对新政策中有关落户、取消农业户口等规定的看法,有人正热切等待新政实施,有人则因对新政的部分细节未完全理解和把握,希望新政执行过程更透明、更便民。 不用先买房,租房也能落户口 “太好了,以后像我这种条件的也可以落户了,孩子上学不用愁了。”江苏来疆务工的吴俊发说。 30岁的吴俊发来疆务工两年多,在乌市一家私企工作,单位为他缴纳了社会保险。“我们外出打工的,买房连首付都付不起,按学历、技术类型落户我又不符合条件,但有了这次的户籍新政,在当地租住房屋满一年、参加社保满一年,我和孩子就都可以落户了。”吴俊发说。 与吴俊发情况类似的还有来自伊犁新源县的王兵,他6岁的儿子明年上小学,考虑到自己和妻子都没有乌市户口,王兵曾想把孩子送回新源。 “每次一提这事,妻子就不愿说,我知道她舍不得孩子,我也一样。”王兵说,他也考虑过买房子落户,可房价太高他和妻子承担不起。 “现在好了,我们在同一地点租房4年了,我准备尽快开始缴纳社保,希望能早点落户,这样孩子就不用送走了。”王兵说。 实施意见: 放宽租赁房屋(含实际居住地)落户政策。凡在当地租赁房屋(含实际居住地)的人员,连续居住满一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亲属等,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责任编辑:张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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