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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释放“法治红利” 经济改革立法将加快

来源:腾讯财经  作者:佚名   2014年10月28日 15:08:52

  新疆网讯 昨日(10月23号),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下称“四中全会”)闭幕后,《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下称《公报》)成为第一份对外公布的会议文件。 

  公报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一财经日报今日刊文称,对于财政、国资和对外开放等一系列工作来说,立法先行成为依法治国下推动改革的前提。预计四中全会后,税改、国资改革立法将加快。 

  海通证券的最新研报指出,当前中国经济正逐渐从少数人先富起来走向共同富裕,“公平”正逐渐取代“发展”成为主要目标,而“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预计四中全会后将会有更多的维护公平类政策出台,具体包括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要素公平交易、加强收入公平分配三大类。 

  全会公报: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后,作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期待。 

  按照惯例,会议期间一般不会有任何会议内容的权威消息放出,因此,昨天会议结束后发表的《公报》就成为了外界了解全会内容的首个机会。从新华社昨晚授权发布的《公报》来看,本次全会绘制出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 

  《公报》确立了一个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分别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渐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而改革必须有制度上的保证,有法律文件的支持。《公报》强调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对此,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季明教授指出,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蓝图中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到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一年之间,两大主题,既宣示了党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坚定信念,也展示了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依靠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 

  季明谈到,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改到深处靠什么?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确立,明确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则呼唤着用法治理念去破解。 

  在季明看来,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稳打稳扎,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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