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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安监局公开承诺改进工作作风履职“四个零”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张雷   2014年01月27日 17:12:36

  新疆网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行为提出“四个零”规定,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四项服务承诺。

  “四个零”规定即:对被检查单位、监管对象以及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零接受”;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卡“零持有”;在公务活动中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零接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同时,自治区安监局还向社会公开作出以下承诺:

  ——简政放权。下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8项许可事项,下放重大危险源备案等3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缩短审批发证时限,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由45日缩短为20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注安助理等人员安全资格类许可时限缩减50%以上;安全生产许可的变更或备案,实行即办制,即来即办;下放8项许可事项和缩短时限的具体内容,详见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

  ——提高效能。精简会议,未经批准一律不召开全区性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有关工作安排一般以视频会议、现场交流会形式举行;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各项工作均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间内答复、办结;建立网上接待日制度,每月第一个工作周的周三下午17时—18时,局领导在本局网站回答公众提问。

  ——认真履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基层企业,指导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和检查时间不少于40天,全局每年检查企业不少于500家(次)。

  ——规范监管。凭执法证、亮执法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以上规定和承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91-2848696。(张雷)

  责任编辑:薛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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