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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街社区 陈浩强】第一次参与调解民事纠纷

来源:新疆网原创  作者:陈浩强   2014年05月07日 11:53:16

  5月6日 晴

  新疆网讯 上午12:30分左右,我正在司法警务室整理普法宣传档案,突然社区工作人员伊力哈木跑到警务室,气喘吁吁地说33区工地发生了民事纠纷,需要人手帮忙。我赶紧撂下手头工作,和其他社区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来到现场发现已有20余名农民工围观,我们马上疏散围观群众,稳定纠纷人员情绪,缓和矛盾,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我们向派出所报警,几分钟后,石油新村派出所两位民警赶到现场。

  经过我们初步了解,原来是33区工地工人陈定友去年9月在工地摔伤,之后工地支付十余万元医疗费,并在给其1万元生活费后,不再支付相关费用了,后经医院鉴定陈定友身体下肢严重伤残,今后工作及生活均不能自理,其家属为了陈定友今后的生活,所以才找到33区工地负责人索赔工伤赔偿金。了解完情况后,我们就建议双方先冷静一下,找一个地方坐下来进行协商,双方决定在工地会议室协商一下工伤赔偿金。在我们和民警耐心协调下,经过5个小时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金协议。

  通过参与调解这次民事纠纷,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在调解纠纷时,应先稳定双方情绪,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想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协商的方法,最后还要有耐心去调解双方不同的意见,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

  (文/陈浩强 单位:区委组织部 下派干部:黄山街社区)

  责任编辑:薛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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