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数字报 | 加入收藏夹
首页>>专题>>2014年一月专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心得
 站内 

【广州街社区 强博威】为丢失男孩找到家

来源:新疆网原创  作者:   2014年04月15日 11:24:12

  4月14日 小雨

  4月8日晚上是我和李继梅值班,就在我准备整理当天的会议材料时,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大家都警惕了起来,“广州街社区吗?”对方的声音有些急切,“是的,您好!我们这里是广州街社区,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李继梅回答到。“这里是上海路文化茗苑小区B栋2单元2楼楼道,我们这里发现了一个小男孩,请您们社区的工作人员前来领走吧!”对方焦急地喊到。“好的,请您把小孩看管好,我们马上就到”。放下电话我们迅速下楼,直奔目的地。

  在二楼楼道内我们发现了被丢失的小男孩,小男孩背靠着暖气片,周围站着四五个热心居民,嘴里正喝着热心居民送的牛奶。“您好,我们是广州街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带领丢失的小男孩。”我边出示工作证,边说。热心的居民看了看我们的工作证,核实后说道:“你们社区工作人员来了,我们心里就有底了!这孩子走丢了,不知道回家的路,请您们把孩子接走吧”!“好的,谢谢您们了,我代表孩子父母感谢您们了!”说完,我和李继梅带着小男孩走进了我们社区值班室,社区留守值班员雷凤萍赶紧拿出了面包,倒上开水,泡好方便面,给小男孩吃,并告诉他:这里很安全,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就安心地吃饭。

  通过近个小时的联系,终于联系上了小男孩的家人。一个小时后,小男孩的父母终于赶到了,其母亲赶到我们社区值班室,见到自己的儿子,颤颤地说道:“谢谢您们社区的工作人员,您们是我的大恩人……”!看到他们全家人团聚了,离开我们社区值班室时,我们广州街社区的工作人员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文/强博威 单位:环保局 下派社区:广州街社区)

  责任编辑:薛惠珊  
    法律声明:新疆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大众,并不代表新疆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务必在相关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详细]

点此进入胡杨林社区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联系方法
新ICP备1000121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字第66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3110483)
Copyright © 2004 - 2012 www.xinjiang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和镜像
新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