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在福州打工的熊女士,把和丈夫的辛苦钱装在布袋里挂在身上。昨天高空擦玻璃时,布袋松开,钱从8楼飘落,遭路人哄抢,只寻回300。“娃明年读书咋办!”经报道,部分捡钱的人今天主动将钱还回,还有市民自发捐款。目前,回收的钱及善款已超15000元。(1月12日央视) 辛辛苦苦打工一年赚来的血汗钱,却在掉落后被路人几乎哄抢一空,该是多么悲催的一幕。更令人齿冷心寒的是,类似这样的场面如今并非孤例,从鲜花、水果到钞票,但凡民众不小心撒落之物,不少都难逃被过路人哄抢的命运。 哄抢公私财物的行径,向来被贴上贪婪、忘义的标签,这不仅是社会文明素质问题,也是法治问题。既暴露了某些民众公德意识缺失,暴露出哄抢者“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也有悖于“路不拾遗”、“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的古训,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尽管如此,不少人还是欠缺对法律法规的起码敬畏,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在唾手可捡的财物面前,“集体无意识”地迷失了自己,见利忘义、落井下石似成习惯。 好在事件很快回春。在媒体的针砭与舆论的重压下,部分捡钱者自发将钱还回。从哄抢到自发还回,甚至有市民自发捐款,从6000到300再到15000,这场急转承合、跌宕起伏的“反转剧”,以冰冷开始,以温暖收尾,让人乍悲还喜之下,不由感叹“还是好人多!”金钱固然重要,但对于大众而言,远比那更重要的,是藉以寻回曾经缺失的社会道德感,重奠不够坚实的公共秩序根基。 从熊女士的遭遇中,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公众见识到了人性的卑污低劣,也感受到了人性的融融暖意。尽管就道义而言,勿以善小而不扬,对于践履正义的爱心捐助者的善行义举,这般正能量确实需要尊崇与传播;但同样,勿以恶小而纵之,对身处道德洼地的哄抢者必须予以严正谴责与惩治,公众捐款给丢钱者此举虽然温暖人心,但却不能因此成为部分捡钱不还者免责的理由。 面对哄抢财物的闹剧,唯有以法治约束道德,对民众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其法制观念与道德水平,在法治上刚正不阿,在道义上隐恶扬善,对参与哄抢者依律或罚、或拘、或判绝不手软,蜂聚文明含量与道德水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哄抢闹剧的发生,在社会上形成崇善、向上的风序良俗。
责任编辑:崔丽娜
点此进入胡杨林社区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