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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玲建议:做大做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来源:天山网原创  作者:朱凯莉   2014年01月17日 11:41:15

  新疆网讯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一项助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及推动妇女发展进步的好政策,它对新疆的稳定和改善民生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值得我们在全区尤其是南疆地区用足用好这项政策,造福各族妇女姐妹。”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王建玲提出建议,要做大做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2009年,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全国妇联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开辟了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新途径。新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于2010年5月全面启动。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9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48.95亿元,获得贷款的妇女47万人,落实中央贴息资金近9亿元,辐射带动62万名群众实现创业就业。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推动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让妇女成为贷款主体后,妇女从家庭幕后走向经济发展前台,拥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决策权和话语权,得到社会及家人的尊重,贷款使妇女更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家庭地位、社会地位有了显著提高,这一特点尤其在南疆地区表现突出。”王建玲坦言。

  说到小额贷款王建玲如数家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促进了基层农牧区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促进了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数据显示,疏附县贷款妇女人均收入由原来的6774元增加到8809元,增幅30.04%;一个妇女贷款1万元,期限1年,中央贴息900元,一个家庭等于增收了900元,仅贴息一项就能完成地方政府提出的人均增收的部分指标;另外,一个妇女创业成功还可以带动就业3-5人,妇女的积极参与增添了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新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过近四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了担保基金存量不足、担保能力弱、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大大缩小、发放贷款有不规范行为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而在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自治区妇联面向基层广泛征集意见,基层一致认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接地气”的好政策,强烈要求能在新疆继续实施。

  为此,王建玲建议:一是自治区在一般预算中安排担保基金时,能做大担保金规模,以便中央财政依据我区的担保金规模确定贷款额度和贴息额度;二是建议对(财金〔2013〕84号)文件中所支持对象以外的农村妇女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自治区财政提出贴息资金的分级承担比例,拿出专项资金据实全额贴息,具体标准和条件可以按照新财社〔2010〕22号文件支持对象的范围重新界定。三是建议在严格规范操作的情况下,自治区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运行体系能降低门槛,重点由过去的城镇向广大的农村妇女倾斜和延伸,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政策机遇,扩大担保政策受益面。四是建议自治区财政、人社、银行、妇联正确把握政策的方向,在坚持“规范、安全、有效、持续”的原则下,继续规范贷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贷款对象的遴选、坚决杜绝提前扣息行为、加大贷款风险防控,同时依托政府建立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贷款妇女的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和综合跟踪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更加关注新疆各族妇女的发展,能够组成调研组深入天山南北,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新疆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影响和效益进行政策评估,为妇女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抓住政策机遇,让这项造福百姓的好政策能继续健康运行。”王建玲充满期待的说。(朱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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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薛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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