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自治区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 2013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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