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全国最大保障房区、青岛白沙湾片区保障房因位置偏僻申请遇冷,成一座空城。其从2012年底公开销售至今,仅收到不足200份申请。业界认为,很多保障房只是为行政命令所逼,选在边远地块的保障房只是被用来交差。(1月21日新华网) 保障房建好之日便是其空置之时,是对规划者失职的一种投诉。试想,如果规划者认真工作,设置了监管路径、遵循了程序正义,在建设前便公开保障房选址、配套设施建设、受保障户、财务等情况,并多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与意见,保障房怎可能选在偏远地方呢?一言以蔽之,只有让申请者在保障房的建设过程中有足够的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房建好之后才不会成为“纸上画饼”。 以此审视可知,对于保障房,要“重建设更要重分配”、“重数量也要重质量”。众所周知,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我国将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这样在数量上的硬性要求,成为一道“催命符”,让各地加快对保障房的建设;但与此同时,在监管与问责上却没有及时跟上,这使得各地的保障房建设,纯粹是为了数量而建设,什么地段、配套设施等等,都不在其考虑范围。在这样的境况下,保障房社区成“空城”其实在意料之中。 一个必须重复的常识是:保障房的建设,理应是“以人为本”——保证申请者入住后,不仅离市区较近、不能太偏远,还要有必要的配套设施,以确保他们最起码的生活条件;而不是“以房为本”——政府部门规定要建多少保障房,凑上数就行了,至于在哪里建,有没有配套设施等就不管了。显然,当下的保障房建设,“以房为本”的意味重了点,只有让其回归“以人为本”,并有必要的监管与问责机制相辅助,保障房的建设才能坐实“保障”之名。(文/龙敏飞 图/朱慧卿) 原标题:《“保障”落空》
责任编辑: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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