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李晓青 通讯员宋宁)5月15日是我国“防治碘缺乏病日”。5月14日,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食用碘盐或碘摄入量增加与甲状腺癌的发生相关。相反,人体内的碘完全依赖自然环境的供应,一旦摄入不足就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系列的危害,科学补碘很关键。
●哪些人群需注意补碘?
妊娠妇女、哺乳妇女、婴幼儿等是碘的特需人群,儿童和青少年是碘缺乏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人群尤应注意充分补碘。
如果孩子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0-3岁)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会造成克汀病、聋哑、智力损伤等。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碘的需要量明显多于普通人群,要及时补充适量的碘。
需要注意的是,成年人也会缺碘,呈现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状况,主要表现是易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效率低等。
●不同群体如何科学补碘?
新疆是典型外环境缺碘地区。对于一般人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需食用加碘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盐以满足每日碘需求。
妊娠期妇女,碘的推荐摄入量应从非孕时的120微克/天增加到230微克/天,哺乳期要达到240微克/天。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食用加碘盐及含碘丰富的海产品,如海带、紫菜等。
7至12月龄婴儿应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至24月龄幼儿可摄入少量加碘食盐。儿童和青少年,应食用加碘食盐。
●哪些人群不宜补碘?
某些甲状腺疾病患者,如甲亢患者不宜补碘;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患者可适当限碘,可以食用加碘盐,但应适当限制海带、紫菜、海苔等富碘食物的摄入。
高碘地区或高碘性甲状腺肿流行区,无需再补碘,以免造成高碘甲状腺肿;长期生活在重度缺碘地区的人群,补碘不宜过多过快,否则患碘性甲亢或其他相关甲状腺疾病的危险性会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