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米东区长山子镇土窑子村,村民张希金(右)确认完要流转的耕地,在承包地流转合同上确认签字,领到自己的3年耕地承包费14220元。(记者陈岩摄)
吃下“定心丸” 村民享红利
——米东区土窑子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蹲点采访见闻
新疆网讯 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确权证),确认完要流转的土地,在承包地流转合同上确认签字,再摁下红手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长山子镇土窑子村村民张希金完成了家里7.9亩耕地流转的过程。
4月7日,在米东区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的见证下,79岁的张希金从耕地承包合作社负责人马玉刚手中接过3年的耕地承包费14220元。
跟张希金一起受益的还有村上44户村民,大家共领到流转金57.2万元。
承包地确权,让村民心里更踏实
“工作队和村‘两委’帮忙引来合作社,这地以后不管咋种,承包权是俺家的,承包费每年都不少,还有保障。”点着现金,张希金笑着说。
深化农村改革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胜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村民不用种地,年年能领承包费,还能在种植户的种植基地打工挣钱,既得益于承包地确权工作,也得益于我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截至2020年底,全疆有180万余农户领到承包地确权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94.07%,乌鲁木齐市于2020年底完成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
张希金1970年退伍之后就在土窑子村务农。经历过集体制和包产到户的张希金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2019年底领上承包地确权证后,心里更踏实了。
“这个红本本上,我家地在哪,多大亩数,一清二楚。”张希金拿着承包地确权证说,他家耕地承包期限到2026年,国家再延长30年,就到2056年,心里更有底了。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
此次全村共流转耕地320余亩,将建现代化加工番茄种植基地。
“之前庄稼地自己种,我们干不动了,孩子都在城里工作,庄稼地不撂荒,还能集中种,我心里也高兴。”张希金说。
土窑子村村民以外出务工为主,全村常住人口440余人,八成为60岁以上村民,村民种植能力不强、种植意愿不高。
承包地确权后,面对“谁来种”“怎么种”的问题,我市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
米东区纪委监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吴继军说,他们与村“两委”既引导帮助种植大户流转土地发展集中规模种植、发展家庭农场,也引进专业合作社建种植基地,实现全村一半耕地有序流转,建成了红薯、籽用葫芦瓜种植基地。
3月中旬,工作队引进了米东区加工番茄种植合作社新疆格瑞德众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村上建加工番茄种植基地。
马玉刚说,合作社今年将建3个共计6000亩的种植基地,集中发展西红柿、籽用葫芦瓜、鲜食玉米种植。
“流转耕地集中连片,机械化、科学化种植,订单和销路都不愁。”马玉刚说,合作社发展,村民也受益。
经过工作队和合作社协商,流转耕地承包费为600元一亩,为目前大规模流转耕地承包金较高标准。
发展农村产业,家门口就能找上工作
不种地了,家门口能不能找一点活干?签完流转协议的村民王慧琴和丈夫悄悄商量。
丈夫在外跑车,53岁的王惠琴在家照顾老人。
“之前自己种水稻、玉米,辛苦一年,一亩地也净赚不了600元,地包出去当然好。”王惠琴说,“但干惯了农活,一下没地种,心里空落落的。”
“这个别愁,大家能给合作社打工。”吴继军说,经过与合作社协商,种植基地用工优先考虑本村村民。
近年来,我市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力度,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进行规模种植,为农民提供更多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
番茄种植基地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其中栽种、除草、管理和收获都需人工。
“有意愿的村民可签长期用工合同,按月发工资;也可在农忙时干短期工,按天发工资。两个工种一天都能挣150元左右。”马玉刚说。
此外,合作社还打算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到时候,我们把培训与用工结合,能带动一大批农民家门口致富。”马玉刚说。
王惠琴笑着说“:耕地流转挣一份钱,家门口打工再挣一份钱,这日子,美!”
(记者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