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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手册

核心提示: 1月26日,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本网推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手册》,为大众解答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过程中的疑惑。

三、应对措施篇

发热咳嗽怎么办?

2019-新型冠状病毒目前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如咳嗽、打喷嚏等飞沫传播,但也可通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传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建议按照如上流程先自我评估,决定是否再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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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先在家休息和观察:

1. 体温不超过38℃,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

2. 年龄在60 岁以下或5 岁以上;

3. 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

4. 近15 天内没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没有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周围无小范围聚集性病例。

在家期间,请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

如果有这些情况建议及时就诊:

1. 在家观察休息后1—2天病情无好转;2. 近期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或去过有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农贸市场、有野生动物接触史;3. 老年人,孕妇,肥胖以及有慢性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肝、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员。4. 前往医院途中,应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和呼吸卫生,咳嗽、打喷嚏不要用手捂口鼻,要用纸巾或肘部遮挡。

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问一: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答: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5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问二: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答: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问三:近期去过疫区特别是湖北武汉,回到居住地后要注意什么?如出现临床症状,是否要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检查?

答:回到居住地之后,需要接受2 周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我市指定30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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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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