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努力推动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
加快推进“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加快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和国际货物返程分拨中心建设,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市合作开行公共班列和阶梯班列,推动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智能场站平台系统运营,推进陆港区与临空经济示范区联动发展;着力提升霍尔果斯、喀什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平,延续和优化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口岸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
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来疆投资兴业,支持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园区)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扩大纺织服装、机电、化工等优势地产品出口比例;支持疆内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运营网络体系。
7、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一批公路、铁路、航空重大项目,加快实现“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加快推进G7线伊吾—巴里坤—木垒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S21线阿勒泰—乌鲁木齐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G216线乌鲁木齐市过境段公路等项目;建成格尔木—库尔勒铁路、阿勒泰—富蕴—准东铁路;推进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准东(奇台)机场、巴音布鲁克机场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建成于田机场等项目。
加快推进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水利枢纽、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节水改造工程。建成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大石门水利枢纽等项目,开工建设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
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加快边境城镇、口岸城镇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加快重大能源设施建设。开工建设莎车—和田Ⅱ回、亚中—达坂城Ⅱ回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持续推动准东新能源基地、阜康及哈密抽水蓄能电站、南疆光伏储能设施建设;开展准东、哈密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示范建设。
加快重大生态建设。全面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林草工程,加快推进阿克苏空台里克百万亩荒漠化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力度,推进实施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拯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