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白雪晴)10月23日,一起因房屋排污管道下水井漏水导致的维修纠纷,在八一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八一街道司法所所长阿依古丽·阿不都拉和博物馆社区书记孙鹏的调解下,圆满解决。
原来,今年6月,老满城街南二巷自建房房东周某家的排污管道下水井发生漏水,导致邻居赵某家地下室渗水,无法存放东西,赵某多次找周某协商无果,于是就找到了八一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八一街道司法所所长阿依古丽了解情况后,找来专业维修人员现场查看,最后判断是排污管道下水井修建时未抹水泥,导致下水外漏,造成赵某家地下室渗水。
随后,阿依古丽多次上门找周某和赵某沟通。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拆除原下水井,重新修建,施工质量由阿依古丽和赵某共同监督,双方共同出资的维修款交司法所保管,待维修施工结束,检验合格后交施工人员。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这样的情况只是基层调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据乌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以来,人民调解制度在婚姻家庭、邻里、劳资、医疗、交通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仅今年1至9月,全市1350个调委会共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咨询8600余人次,7522名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22955件,成功率99%,实现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